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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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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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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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24 |
国药准字H3302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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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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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0.1~0.2mg/kg,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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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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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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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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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后24小时,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衰及心律失常患者慎用。3.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