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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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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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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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国药准字H3702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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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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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60mg(1-3片),一日60~180mg(3-9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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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产生作用时常有嗑睡、恶心、出汗、头晕、头痛等。但一般持续时间不长。偶见口干、眩晕、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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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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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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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试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