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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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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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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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150 |
国药准字Z2005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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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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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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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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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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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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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试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