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清颗粒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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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匹多莫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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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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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27 |
国药准字H20030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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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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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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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偶见头晕、皮疹;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
上市后监测和文献资料可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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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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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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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人体口服生物利用度为45%,半衰期为4小时,以原型(静脉给药剂量的95%)经尿液排泄。与禁食状态下给药相比,与食物同时口服时,生物利用度降低50%,血浆浓度达到最大值时晚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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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不宜与含鞣质的药物同服;4.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减量或停用;5.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