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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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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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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明目滴眼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复方鱼腥草片
复方鱼腥草片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生产企业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104

国药准字Z440232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偶见头晕、心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禁忌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症见咽部红肿、咽痛;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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