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珠明目滴眼液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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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消旋山莨菪碱,硫酸软骨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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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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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国药准字H1091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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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抗胆碱药,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调节性近视、调节痉挛、青少年远视力下降、近距离工作或学习后视力模糊、中、老年视疲劳以及眼部不适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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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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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该滴眼液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疼痛、红肿、过敏反应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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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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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抗胆碱药,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调节性近视、调节痉挛、青少年远视力下降、近距离工作或学习后视力模糊、中、老年视疲劳以及眼部不适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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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