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珍珠明目滴眼液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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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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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乐珠制药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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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04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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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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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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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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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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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和慢性结膜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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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