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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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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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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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77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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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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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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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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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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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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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