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
生产企业 |
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77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
副作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