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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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琥珀、菊花、青葙子、黄连、黄柏、知母、石斛、地黄、麦冬、天冬、党参(去芦)、山药、茯苓、炙甘草、麸炒枳壳、炒苦杏仁、当归、川芎、熟地黄、枸杞子、沙苑子、菟丝子、酒肉苁蓉、杜仲(炭)、羚羊角粉、水牛角浓缩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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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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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国药准字Z11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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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补益肝肾,清热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炎引起:内外翳障,瞳仁散大,视力减退,夜盲昏花,目涩羞明,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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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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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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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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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补益肝肾,清热明目。用于肝肾两亏,虚火上炎引起:内外翳障,瞳仁散大,视力减退,夜盲昏花,目涩羞明,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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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4.过敏体质者慎用;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