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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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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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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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国药准字H199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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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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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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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长期频繁用药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诱发真菌性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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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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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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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