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果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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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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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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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63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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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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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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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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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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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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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