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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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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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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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保中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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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国药准字H2006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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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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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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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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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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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风热证者。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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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