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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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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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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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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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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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ml,加温开水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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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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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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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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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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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辛发食物。3、切误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食用。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症9、用药7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