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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寻常性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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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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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卤米松乳膏
卤米松乳膏
主要成分

盐酸克林霉素。

本品活性成分为卤米松。化学名称: (6a, 11B. 16a) -2-氯-6, 9-二氟-11,17. 21-三羟基-16-甲基孕留-1,4-二烯-3,20二酮水合物F分子式: C22H27ClF205·H20分子量: 462.91

生产企业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14

国药准字H201731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寻常性痤疮。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用水清洗并抹干患处,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一次。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副作用

1.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病史患者禁用。 2.肠系内某部位曾发生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3.有抗生素相关之结肠炎病史的患者禁用。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时,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作用(特别是肾上腺功能暂时性抑制),在停用本品后,这些作用消失,但是突然停药,可继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对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孕妇使用本品必须注意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 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控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 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成分

寻常性痤疮。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4.勿用于破损皮肤。5.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它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7.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8.过量使用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无论患者的年龄, 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明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殿间邮位),月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几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 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 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诚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它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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