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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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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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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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70010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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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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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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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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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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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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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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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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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运动员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