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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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化学名称:(3,5-二溴-4-羟基苯基)(2-乙基-3-苯骈呋喃基)甲酮分子式:C17H12Br2O3分子量:42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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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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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国药准字H2004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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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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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粒),每日一次,早餐时服用。服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粒),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改为每日50mg(1粒),视病情而定维持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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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一般为轻度。偶有腹泻、胃部不适、恶心等消化系统症状,风团、斑疹、潮红、瘙痒等皮肤过敏症;GOT、GPT及碱性磷酸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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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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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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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高尿酸血症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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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1.出现持续性腹泻 应停药; 2.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不要用药,以防转移性痛风; 3.通常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服用苯溴马隆,在治疗初期痛风是不会发作的,但如果发作,建议将所用药量减半,还可以根据需要用秋水仙碱或消炎镇痛药缓解疼痛。 4.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升)。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枸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pH应调节在6.2~6.8之间。 5.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