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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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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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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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国药准字H20041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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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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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0.25g(1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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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可能会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如上腹痛、恶心、腹泻,很少因此而停药,饭后用药可减轻或避免消化系统的副作用。2.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3.罕见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骨髓抑制,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如发生此类不良反应,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在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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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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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酌情调整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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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痛风石;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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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2.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3.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统结石以及不宜用促尿酸排除药者。 4.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5.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 6.有肾、肝功能损害者及老年人应谨慎用药。 7.驾驶及操作机器者慎用本品。 8.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