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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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塞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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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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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国药准字H2008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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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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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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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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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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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除非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害性更大并无其它更安全药物替代时,才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本品对哺乳婴儿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临床试验资料表明,老年人和年轻人在服用本品时无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差异,但不排除老年人个体对本品具有高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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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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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