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骨痛,伤风感冒,头痛,肚痛,心胃气痛,冻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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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大皂角、桂枝、木香、莪术、五味藤、豆豉姜、千斤拔、朱砂根、羊耳菊、枫荷桂、虎杖、买麻藤、过江龙、海风藤、穿壁风、香樟、徐长卿、山豆根、细辛、薄荷脑、樟脑。辅料:乙醇。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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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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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8 |
国药准字H2004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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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骨痛,伤风感冒,头痛,肚痛,心胃气痛,冻疮。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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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2毫升,一日2~3次,外用取适量,搽患处。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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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与儿童禁用;患有肝病、肾病者禁止口服。 |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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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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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骨痛,伤风感冒,头痛,肚痛,心胃气痛,冻疮。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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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代谢物,其活性代谢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毒理研究生殖毒性:当大鼠给予洛索洛芬钠剂量为8MG/KG时,出现黄体数、植入着床数减少,死胎率增加,胎儿死亡率增加,体重减少及发育轻微延缓。洛索洛芬钠可致大鼠分娩延迟并可通过其乳汁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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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口服,也可外用。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3.外用时,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口服时不可超量及长期服用,外用时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8.本品含乙醇(酒精)55%-6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