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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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利司他。其化学名为:(S)-2-甲酰氨-4-甲基-戊酸-(S)-1-{[(2S,3S)-3-己基-4-氧代-氧杂环丁基]甲基}十二烷基酯。 |
胰岛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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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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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31 |
国药准字H2003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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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
激素类药.可降低血糖、纠正糖尿病所引起的糖及其他代谢紊乱.用于治疗严重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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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餐时或餐后1小时内口服1粒。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
皮下注射或静脉滴注,根据病情决定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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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
对胰岛素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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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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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
激素类药.可降低血糖、纠正糖尿病所引起的糖及其他代谢紊乱.用于治疗严重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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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降血糖药。胰岛素的主要药效为降血糖,同时影响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包括以下多方面的作用: 1抑制肝糖原分解及糖原异生作用,减少肝输出葡萄糖; 2促使肝摄取葡萄糖及肝糖原的合成; 3促使肌肉和脂肪组织摄取葡萄糖和氨基酸,促使蛋白质和脂肪的合成和贮存; 4促使肝生成极低密度脂蛋白并激活脂蛋白脂酶,促使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分解; 5抑制脂肪及肌肉中脂肪和蛋白质的分解,抑制酮体的生成并促进周围组织对酮体的利用。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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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低血糖反应,严重者低血糖昏迷,在有严重肝、肾病变等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 2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减少:肝功能不正常,甲状腺功能减退,恶心呕吐,肾功能不正常,肾小球滤过率每分钟10-50ml,胰岛素的剂量减少到95-75%;肾小球滤过率减少到每分钟10ml以下,胰岛素剂量减少到50%。 3病人伴有下列情况,胰岛素需要量增加:高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严重感染或外伤、重大手术等。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尿常规、肝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以了解病情及糖尿病并发症情况。儿童易产生低血糖,血糖波动幅度较大,调整剂量应0.5-1单位,逐步增加或减少;青春期少年适当增加剂量,青春期后再逐渐减少。糖尿病孕妇在妊娠期间对胰岛素需要量增加,分娩后需要量减少;如妊娠中发现的糖尿病为妊娠糖尿病,分娩后应终止胰岛素治疗;随访其血糖,再根据有无糖尿病决定治疗。老年人易发生低血糖,需特别注意饮食、体力活动的适量。 过量处理对糖尿病患者,如用量过大或未按规定进食,均可引起血糖过低甚至产生低血糖性昏迷,有先兆症状时应口服葡萄糖、进食糕饼或糖水,如病人失去知觉,应肌肉、皮下或静脉注射胰高血糖素,神志清醒后,口服糖类物质。对胰高血糖素无反应者,须静注葡萄糖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