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沙眼、结膜炎;敏感细菌引起的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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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分子式:C18H20FN3O4 分子量:361.4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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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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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1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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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沙眼、结膜炎;敏感细菌引起的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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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儿童每日3至5次,每次1至2滴,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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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滴眼液时,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瘙痒、红肿、过敏反应等。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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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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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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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眼睑炎、睑板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沙眼、结膜炎;敏感细菌引起的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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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和儿童每日3至5次,每次1至2滴,或遵医嘱。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