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糜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伴胆汁反流、胃黏膜脱垂、胃息肉、胃糜烂、胃溃疡出血、胃溃疡穿孔、胃溃疡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消旋山莨菪碱。化学名:(±)-6β-羟基–1aH,5aH–托烷–3a–醇托品酸酯,分子量:C17H23NO4。 |
|
生产企业 |
湖南威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864 |
国药准字H330217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糜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伴胆汁反流、胃黏膜脱垂、胃息肉、胃糜烂、胃溃疡出血、胃溃疡穿孔、胃溃疡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服用,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可超过7天。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1~2片),每日3次。小儿:按体重,每次服用0.1~0.2mg/kg,每日3次。 |
|
副作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恶心、便秘、腹泻等消化道不适,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小时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
禁忌 |
|
|
|
成分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糜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伴胆汁反流、胃黏膜脱垂、胃息肉、胃糜烂、胃溃疡出血、胃溃疡穿孔、胃溃疡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胃溃疡并发幽门梗阻、胃溃疡并发出血、胃溃疡并发穿孔、胃溃疡并发癌变。 |
抗胆碱药,临床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有机磷中毒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服用,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可超过7天。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青光眼患者禁用;3.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4. 服用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5. 可能引起口干、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