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眼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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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化学名称: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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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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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081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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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眼科感染。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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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一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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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如依诺沙星)可能引起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眩晕、光敏感性增加、皮疹、关节疼痛等。严重情况下,可能发生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焦虑、失眠等。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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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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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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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眼科感染。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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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外用,一日23次,每次适量涂抹于患处。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