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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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其化学名称为:(±)-1-[(4-(1,1’-联苯)-苄基)]-1H-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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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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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国药准字H2005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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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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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于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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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瘙痒、红肿、脱皮等局部反应,少数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等。 |
局部皮肤刺激、瘙痒、红斑、灼热感,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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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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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感染、皮肤炎症、湿疹、皮炎、皮肤瘙痒、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念珠菌病。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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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外用,一日2次,涂抹于患处,连续使用不超过4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