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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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沙坦钾,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分子式:C22H22ClKN6O 分子量:461.01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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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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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64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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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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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50mg,每日一次,根据反应和耐受性可增至100mg。建议与食物同服。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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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氯沙坦钾作为一种降压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痛、眩晕、腹泻、恶心、咳嗽、皮疹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高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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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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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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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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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通常为50mg,每日一次,根据反应和耐受性可增至100mg。建议与食物同服。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高钾血症患者慎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