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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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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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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示强(眼氨肽滴眼液)
青果丸
青果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生产企业

陕西博森生物制药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964

国药准字Z150201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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