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抽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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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利培酮 化学名称:3-[2-[4-(6-氟-l,2-苯并异噁唑-3-基)-l-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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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H.Lundbeck 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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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60 |
注册证号H2015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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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抽动障碍。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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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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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晕、嗜睡、体重增加、口干、便秘、静坐不能、震颤、心动过速、低血压。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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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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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精神症状、抽动障碍。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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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成人初始剂量12mg/天,分2次服用。根据病情调整剂量,通常维持剂量26m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天。儿童和青少年剂量需个体化调整。 |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及青少年慎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6.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