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术后胸腔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无症状的菌尿症,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创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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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呋辛钠。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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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广东益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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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8 |
国药准字Z4402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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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术后胸腔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无症状的菌尿症,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创伤感染,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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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肌内注射: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作深部肌内注射。 2.静脉推注: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推注。 3.静脉推注:2.0g和2.5g至少用18.0ml和20.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滴注。 4.一般感染:成人一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一次,5~10天为一疗程。 5.中度感染:一次2.0g~2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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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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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慎用。本品可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人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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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术后胸腔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无症状的菌尿症,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创伤感染,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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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孢呋辛是一种杀菌性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抵抗大多数的β-内酰胺酶,并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有效。头孢呋辛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的菌株(但不包括罕见的耐甲氧西林的菌株)、表皮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氏杆菌、肠杆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缓症链球菌(草绿色种)、梭状芽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雷特格氏变形杆菌、伤寒沙门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其他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奈瑟氏菌属(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淋病奈瑟氏菌)和百日咳博德特氏菌具有高度的活性。同时也对普通变形杆菌、摩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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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和有 |
1.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5.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6.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7.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8.忌不易消化食物。 9.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10.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