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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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替加氟、吉美嘧啶、奥替拉西钾。 |
硫酸培洛霉素,化学名:[3-[(S)-1-苯乙基]氨丙基]氨基博莱霉素硫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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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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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03 |
国药准字H2004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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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本品主要适用于头颈部恶性肿瘤、皮肤癌、肺癌(鳞状细胞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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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用于治疗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患者: 一般情况下,根据体表面积按照下表决定成人的首次剂量。用法为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28天,休息14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体表面积(m2) 首次剂量(按替加氟计) <1.25 每次40mg 1.25-<1.5 每次50mg 1.5 每次60mg 可根据患者情况增减给药量。每次给药量按40mg、50mg、60mg、75mg四个剂量等级顺序递增或递减。若未见本药所导致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异常和胃肠道症状等安全性问题,且医师判断有必要增量时,则可按照上述顺序增加一个剂量等级,上限为75mg/次。如需减量,则按照剂量等级递减,卜限为40mg/次。连续口服21天、休息14天,给药第8天静脉滴注顺铂60mg/m2,为一个治疗周期。给药直至患者病情恶化或无法耐受为止。 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 可根据患者情况,参照下述标准增减给药量,每个周期内增量不得超过一个剂量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肌内注射:一次60~80mg,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一次6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小儿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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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国外临床试验: 联合治疗 在日本进行的以晚期胃癌患者为对象、比较替吉奥腔囊单药(连续28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休息14天)和替吉奥胶囊联合顺铂(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40-60mg/次,每日2次,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治疗的多中心Ⅲ期随机对照试验,298例可评估不良反应的患者的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非小细胞肺癌联合化疗(连续21天口服替吉奥胶囊,第8天时给予60mg/m2顺铂)的晚Ⅱ期临床试验发现,可评价不良反应的55例患者均发生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表所示。 (#)4:按美国癌症研究所常见毒性判定标准分级。 单药治疗 在可评估不良反应的578例患者中(不包括下述既往接受过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管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7.2%(504例)。与其它类型肿瘤相比,既住接受过紫杉醇治疗的不能手术或复发的乳腺癌、乳腺癌和胆管癌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分别为96.4%、98.3%和94.9%。胰腺癌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尤为明显。单药使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博来霉素过敏者。 2患有较严重的肺功能不全、胸部X光片上呈现弥漫性纤维化病变及明显病变的患者。 3正在接受肺部放射线治疗者。 4患有较严重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5患有较严重的心脏疾病的患者。 6发热患者。 7白细胞低于2500/mm3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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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替吉奥胶囊。[妊娠妇女服用UFT后曾发生新生儿畸形。另外,动物试验也曾发现致畸作用(妊娠大鼠和家兔连续口服替吉奥胶囊(相当于加氟7mg/kg和1.5mg/kg)发现胎儿内脏异常、骨骼异常和骨化延迟)]。 哺乳期妇女服用替吉奥胶囊时应停止哺乳[尚无临床资料,但动物(大鼠)试验发现替吉奥胶囊可经乳汁排泄]。(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低体重出生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和儿童使用替吉奥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得到验证[尚无临床资料。如儿童必须使用替吉奥胶囊,须考虑其对性腺的影响,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须慎重使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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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本品主要适用于头颈部恶性肿瘤、皮肤癌、肺癌(鳞状细胞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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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志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本品对细菌产生的氨基糖苷乙酰转移酶AAC(6')稳定,故对因产生该酶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等耐药的细菌仍有抗菌活性。本品最低抑菌浓度为0.1~6.25mg/L。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2毒理:急性毒性:静脉注射本品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78.9mg/kg,肌内注射的LD50为286±19.7mg/kg。慢性毒性:以雄性健康Wistar大鼠(体重为200±20g)进行实验,结果表明,即使肌内大剂量注射本品(156mg/kg),连续30天,动物均可存活;虽在注射后7~10天,动物有时出现萎靡、食欲不振等情况,但注射后期反应好转,停药后活动恢复正常。肾、耳毒性:南京医学院药理教研室的研究结果表明,本品的肾脏毒性较轻微,大剂量(156mg/kg)给药时,仅见肾上皮细胞有较明显的空泡变性,其他无特殊病变,豚鼠(10只)应用本品后,听力与前庭功能均无变化,处死动物后作耳蜗铺片,7只豚鼠耳蜗毛细胞完全正常,另外3只仅有少数耳蜗毛细胞坏死(分别为10,10,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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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有肺部疾病或肺部疾病史、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曾接受过或正在接受胸部放射线治疗及水痘患者慎用。 2使用本品后发生不良反应的个体差异很大,部分患者在剂量比较小时亦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故应充分留意。 3对于曾使用过博莱霉素的患者,原则上应以已使用的博莱霉素剂量和本品剂量之和作为总用药量。 4对于曾使用过博莱霉素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到两者毒性的相加性,需慎重用药。 5需充分注意感染的发生或恶化。 6注射本品前后给予抗过敏药或解热药可减轻发热反应。 7须充分注意:对于肺部有基础疾患或高龄患者,总用药量即使在100mg以下,发生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性也较大。 8本品重复给药时,会导致用药量的增加;使用本品3周后仍未见效者,宜停用本品。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肺部有无罗音、胸部X线检查、肺功能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血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 10肺泡动脉氧压差(A-aDO2)、动脉血氧分压(PaO2)、肺一氧化碳弥散功能(DLCO)等肺功能检查应尽可能每周1次,并持续至给药后2个月;如A-aDO2、PaO2分别连续2周增大或下降时,应立即停药。对于给药前肺功能检查值明显偏低而必须使用本品的患者,在给药期间须注意观察,若检查值进一步下降,应立即停药。 11剂量超过100mg、60岁以上老人、肺癌患者或使用本品前接受过放化疗的患者容易引起本品在体内的蓄积。 12淋巴瘤患者使用本品易引起高热、过敏、休克,用药前须作好充分准备。 1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肺炎样症状、肺纤维化、肺功能损害,应与肺部感染相区别。 14应用本品后出现过敏反应,应中止给药;出现过敏性休克的前期症状时应立即中止给药,进行急救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