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盆腔炎,附件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毛冬青提取物、吲哚美辛。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306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肛门用药。一次1粒,一日1次,根据炎症的轻重,盆腔炎一疗程用药12~15粒,附件炎一疗程用药7~10粒,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吲哚美辛过敏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血管神经性水肿者禁用。3.支气管哮喘者禁用。4.癫痫、帕金森病和精神病患者禁用。5.有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史者禁用。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
|
成分 |
盆腔炎,附件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
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物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所含化学药物相关的内容,以提示医生和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吲哚美辛,吲哚美辛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直肠给药单用时24小时内不超过200mg。2.本品含吲哚美辛,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老年患者慎用。3.本品含吲哚美辛,以下均为单独使用该化学药物时的注意事项:(1)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2)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