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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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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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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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5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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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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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2.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2.5-3.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3.5-4.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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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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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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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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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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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