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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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硝唑与氯化钠。)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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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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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17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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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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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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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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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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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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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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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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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