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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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硝唑与氯化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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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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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17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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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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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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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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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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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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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阴道炎,菌血症,厌氧菌感染,脑脓肿,牙周炎,腹膜炎,褥疮,败血症,细菌性肝脓肿,阿米巴肝脓肿,继发性腹膜炎,阿米巴痢疾,原发性腹膜炎,冠周炎,脓肿,脑膜炎,子宫内膜炎,气性坏疽,外科感染,痢疾,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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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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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