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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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麸炒)、当归、杜仲(盐制)、肉桂、阿胶(蛤粉烫)、黄芩(酒制)、艾叶(醋制)、熟地黄、白芍、延胡索(醋制)、白薇等23味。) |
蒲葵子、喜树果、莪术、绞股蓝、柴胡、黄芪、香菇、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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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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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6 |
国药准字Z2015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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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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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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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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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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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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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