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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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术(麸炒)、当归、杜仲(盐制)、肉桂、阿胶(蛤粉烫)、黄芩(酒制)、艾叶(醋制)、熟地黄、白芍、延胡索(醋制)、白薇等23味。) |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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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恒拓集团仁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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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6 |
国药准字Z4502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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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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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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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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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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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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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