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老年人血管性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血管性痴呆,脑血管性痴呆,血管性认识障碍,血管性认知缺损,智力障碍,血管性头痛,头痛,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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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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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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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54 |
国药准字H1999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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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老年人血管性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血管性痴呆,脑血管性痴呆,血管性认识障碍,血管性认知缺损,智力障碍,血管性头痛,头痛,痴呆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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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mg,一日3-6mg,饭前服用,疗程遵医嘱。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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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心脏病患者,特别是伴有心动徐缓者禁用。 |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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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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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皮克病性痴呆,匹克病性痴呆,匹克氏病性痴呆,老年人血管性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血管性痴呆,脑血管性痴呆,血管性认识障碍,血管性认知缺损,智力障碍,血管性头痛,头痛,痴呆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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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研究表明喜得镇改变脑的神经传递,有资料表明它对多巴胺和5-羟色胺受体有兴奋效应和对α-肾上腺素受体有阻断效应。它改善受损害的脑代谢功能,并缩短脑循环时间,此效应反映在脑的电活性的改变,在脑电图(EEG)的功率谱上有显著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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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率稍慢者慎用。2.不要与多巴胺类药物联合应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