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原发性高血压,中枢性尿崩症,肾性尿崩症,肾石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氯噻嗪。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254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原发性高血压,中枢性尿崩症,肾性尿崩症,肾石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 (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人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
|
成分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症,急慢性肾炎水肿,慢性肾功能衰竭,原发性高血压,中枢性尿崩症,肾性尿崩症,肾石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对水、电解质排泄的影响。(1)利尿作用,尿钠、钾、氯、磷和镁等离子排泄增加,而对尿钙排泄减少。本品作用机制主要抑制远端小管前段和近端小管(作用较轻)对氯化钠的重吸收,从而增加远端小管和集合管的Na+-K+交换,K+分泌增多。本品能不同程度地抑制碳酸酐酶活性,故能解释其对近端小管的作用。本品还能抑制磷酸二酯酶活性,减少肾小管对脂肪酸的摄取和线粒体氧耗,从而抑制肾小管对Na+、Cl+的主动重吸收。(2)降压作用。除利尿排钠作用外,可能还有肾外作用机制参与降压,可能是增加胃肠道对Na+的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高钙血症。(6)低钠血症。(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