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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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啶酸,其化学名称为:7-甲基-1-乙基-4-氧代-1,4-二氢-1,8-萘啶-3-羧酸。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人工牛黄、冰片,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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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神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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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747 |
国药准字Z2005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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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尿路感染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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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剂量为每次0.5~1g,每日3次,疗程1~2周。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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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有抽搐病史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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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当本品剂量达到人用量的6倍时,对大鼠具致畸作用。 2.本品4倍于临床剂量时可延长妊娠期。然而,对孕妇并未进行适当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本品与其他喹诺酮类药物一样可导致未成熟动物关节软骨损害,不宜用于孕妇。 3.本品可经乳汁分泌,且由于该类药物对新生儿、婴幼儿具有潜在的严重不良作用的可能性,乳母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3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不宜用于18岁以下青少年及小儿。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主要经肾排出,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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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尿路感染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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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第一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菌属、肠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的部分菌株具抗菌活性,对淋病奈瑟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对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和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球菌均无抗菌活性。2.本品为杀菌剂,尿液pH值变化对其作用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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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脏疾患、肾功能不全、癫痫及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慎用本品。2.本品应与饮食同服,适量饮水,不宜同服抗酸药。3.服用本品时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患者服用本品,偶可发生溶血反应。5.连续服用本品超过2周者应监测血象、肝、肾功能。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