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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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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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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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78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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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便秘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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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下儿童每日一瓶,一次性使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本品不可多用,除非有医师指导。使用本品姿势:·左侧位:身体左侧位平躺,右膝部弯曲,手臂自然放松。·膝胸位:膝盖跪地,然后头胸部下倾直至左侧面部接触物体表面,左手臂自然弯曲。本品用法如下:·取下瓶嘴上的桔色保护帽·将瓶嘴对准肛门,用稳定的压力轻轻将瓶嘴插入直肠,插入时应顺或逆时针轻轻的转动瓶体,如果病人用力的话,类似排便运动,有助于放松肛门周围的肌肉,这样瓶嘴插入更容易些。·不要强制性将瓶嘴插入直肠,因为这有可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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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巨结肠患者、肠梗阻患者、肛门闭锁患者、充血性心脏病患者。肾功能损伤者、有过电解质紊乱者、结肠造口术者或者正服用可能影响电解质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药)者慎用本品。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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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前应咨询医师。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不宜使用本品。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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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便秘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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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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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