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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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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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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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78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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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便秘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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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下儿童每日一瓶,一次性使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本品不可多用,除非有医师指导。使用本品姿势:·左侧位:身体左侧位平躺,右膝部弯曲,手臂自然放松。·膝胸位:膝盖跪地,然后头胸部下倾直至左侧面部接触物体表面,左手臂自然弯曲。本品用法如下:·取下瓶嘴上的桔色保护帽·将瓶嘴对准肛门,用稳定的压力轻轻将瓶嘴插入直肠,插入时应顺或逆时针轻轻的转动瓶体,如果病人用力的话,类似排便运动,有助于放松肛门周围的肌肉,这样瓶嘴插入更容易些。·不要强制性将瓶嘴插入直肠,因为这有可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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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巨结肠患者、肠梗阻患者、肛门闭锁患者、充血性心脏病患者。肾功能损伤者、有过电解质紊乱者、结肠造口术者或者正服用可能影响电解质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药)者慎用本品。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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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前应咨询医师。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不宜使用本品。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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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便秘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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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