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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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匹罗。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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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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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16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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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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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胃肠外给药,其剂量、给药方法及疗程决定于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状况及肾功能情况。下列剂量推荐用于肾功能正常的中重度感染的患者。对于很严重的泌尿系统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病例其单位剂量可增至2.0克。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头孢匹罗主要经肾脏排泄,因此在肾功能损害患者必须减少剂量以与其较慢的排出保持平衡。推荐剂量如下:用法:静脉注射:将1小瓶1.0或2.0克头孢匹罗的药粉分别溶解于10毫升或20毫升灭菌注射用水,然后在3至5分钟内将药液直接注入静脉内或夹闭的输液管道的远端部分。对于肾功能损害患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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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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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儿童用药:尚未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老人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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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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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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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