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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氏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俞氏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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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食管失弛缓症,十二指肠损伤,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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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氏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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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俞氏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俞氏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甲硝唑片
甲硝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分子量:171.16

生产企业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716

国药准字H420203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食管失弛缓症,十二指肠损伤,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十二指肠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6~8周。但用做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次2-3片),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次3-4片),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次2片),一日3次,疗程5-lO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每日3次,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次l片),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lO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每日3-6片)分3次服,7-10日为一疗程。2.小儿常用量:①阿米巴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一疗程。②贾第虫病,每日按每公斤体重15-25mg/kg,分3次口服,连服l0日;治疗麦地那龙线虫病、小袋虫病、滴虫病的剂量同贾第虫病。③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每公斤体重20-50mg/kg。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如下患者。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已确认兰索拉唑在大白鼠胎仔的血浆浓度比在母鼠中高,又在兔子(经口给药30mg/kg/日)的实验发现胎仔死亡率增加,故对孕妇或有可能怀孕的妇女,需事先判断治疗上的一处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2.曾有报告指出,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本品会转移到乳汁中。所以本药品不适合用于正在哺乳期中的妇女。如不得已需服药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人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故应慎重使用﹐如从较低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食管失弛缓症,十二指肠损伤,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1本药转移到胃粘膜壁细胞的酸分泌细管后,在酸性条件下,转变为活性体结构,此种活性物与质子泵((H++K+)-ATPase)的SH基结合,从而抑制该酶的活性,故能抑制胃酸的分泌。1.(H++K+)-ATPase活性抑制作用兰索拉唑可抑制狗胃粘膜内微粒体的(H++K+)-ATPase活性(体外实验);2壁细胞酸生成抑制作用兰索拉唑对狗胃粘膜离体壁细胞由组胺、乙酰胆碱及胃泌素的刺激所产生的酸分泌,皆具有抑制作用(体外实验);3胃酸分泌抑制作用:(1)对胃泌素刺激引起的酸分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药期间禁止饮酒;4. 可能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等;5. 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服用后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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