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放疗后呕吐,化疗后呕吐,手术后呕吐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 |
益母草。辅料:蔗糖,糊精 |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Z450216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放疗后呕吐,化疗后呕吐,手术后呕吐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多个体外及体内评估试验证实本药对哺乳类动物的细胞无遗传毒性。动物实验证实无致畸胎性,但于人体则无此经验。此外,本品亦无在母乳中分泌及排泄的资料。因此,下述规则应当遵循:①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②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于儿童不推荐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无须调整剂量。 |
|
|
成分 |
放疗后呕吐,化疗后呕吐,手术后呕吐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个别人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