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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磺乙胺注射液

酚磺乙胺注射液

非处方 非医保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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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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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磺乙胺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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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酚磺乙胺注射液
酚磺乙胺注射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酚磺乙胺)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1577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1、肌肉或静脉注射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2、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对本药过敏者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妊娠期脑出血,术后胸腔内出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能使血管收缩,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也能增强血小板聚集性和粘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达到止血效果。【药代动力学】静注后1小时血药浓度达高峰,作用持续4~6小时,大部分以原形从肾排泄,小部分从胆汁、粪便排出。

注意事项

本品可与维生素K注射液混合使用,但不可与氨基己酸注射液混合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剂量每次10mg/kg。【老年患者用药】可用本品。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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