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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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巴韦林。 |
盐酸埃克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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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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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779 |
国药准字H201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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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仅限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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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25mg(1片),每天三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高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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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埃克替尼的安全性评估是基于 312例晚期NSCLC患者的研究数据,包括224例接受125MG每天三次剂量的治疗。总体上埃克替尼耐受性良好。III期临床试验(ICOGEN)最 常见不良反应为皮疹(39.5%)、腹泻(18.5%)和氨基转移酶升高(8.0%),绝大多数为I~II级,一般见于服药后1-3周内,通常是可逆性 的,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消失。表1列出了在ICOGEN试验中报道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ICOGEN研究中,在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组均未观察到间质性肺病(ILD)的不良反应。在埃克替尼的I期临床研究中出现2例疑似ILD患者,其中1例经 进一步病理检查后,排除了ILD并确认为疾病进展,与研究药物无关;另一例因为缺乏病理检查结果,未能确认最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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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人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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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仅限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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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2.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小鼠、大鼠和猴在经口给予利巴韦林剂量分别为30、36和120mg/kg,给药时间为4周或更长时,可引起心脏损伤。(1)遗传毒性:利巴韦林浓度分别为0.015和0.03-5.0mg/ml,在无代谢活化物条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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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
1、据文献报道,接受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治疗的东方人群间质性肺病(ILD)发生率分别为2-3%和1-2%。在ICOGEN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发生间质 性肺病。间质性肺病患者通常出现急性呼吸困难,伴有咳嗽、低热、呼吸道不适和动脉血氧不饱和等。短期内该症状可发展得很严重,并致患者死亡。放射学检查常 显示肺浸润或间质有毛玻璃样阴影。 经治医生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间质性肺病发生的迹象,如果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应中断本品治疗,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用药,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 文献报道,出现间质性肺病的高风险因素包括:吸烟、较差的体力状态(PS≥2)、在CT扫描上正常肺组织覆盖范围≤50%、距非小细胞肺癌诊断时间较短 ( 6个月)、原有间质性肺炎、年龄较大(≥ 55岁)、伴有心脏疾病。存在上述高风险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