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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乐司(奈韦拉平胶囊)

伟乐司(奈韦拉平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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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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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乐司(奈韦拉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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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伟乐司(奈韦拉平胶囊)
伟乐司(奈韦拉平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奈韦拉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675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发生率);之后改为每日2次,每次200mg。 2.儿童患者: (1)2个月到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最初的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每天用量应不超过400mg。 (2)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连续14天,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奈韦拉平过敏者禁用。2.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曾出现AST或AS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奈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用药潜在益处大于用药可能造成的胎儿危险时,才考虑孕妇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的清除率比成人快,且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清除率降低。副作用与成人类似。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盒体重调整剂量。老人用药:对55岁以上的HIV-1患者,奈韦拉平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评估。

成分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1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1.作用机制: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直接结合,并通过破坏该酶的催化位点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核酶的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奈韦拉平对HIV-2病毒的逆转录酶及真核细胞DNA聚核酶(如人类DNA聚核酶α、β、γ或δ)无抑制作用。2.体外敏感性:体外HIV-1病毒对奈韦拉平的敏感性与人体内奈韦拉平抑制HIV-1病毒复制能力的相关性尚未确立。奈韦拉平的体外抗病毒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治疗后的最初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测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2.对肝脏的影响:用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致命的肝脏毒性,包括急性及胆汁淤积性肝炎、肝坏死。严重的肝脏疾病大多发生于治疗的前12周内,但有一些患者较迟出现。通常,在抗病毒治疗开始时就出现ALT或AST水平升高,则抗病毒治疗期间肝脏发生不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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