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感染,鼻感染,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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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氨苄西林B。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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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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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13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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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感染,鼻感染,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淋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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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毫升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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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青霉素有过敏史者慎用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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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无氨苄西林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 2.少量氨苄西林可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儿童用药:2岁以下小儿禁用。老人用药:由于生物性肾功能的衰退,用量应适当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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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感染,鼻感染,喉感染,皮肤感染,软组织感染,淋病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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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对革兰阳性球菌和杆菌(包括厌氧菌)的抗菌作用基本与青霉素相同,对粪肠球菌的作用较青霉素强。2.抗菌谱:(1)革兰阴性细菌中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布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等皆对本品敏感,某些大肠埃希菌及某些志贺菌属也对本品敏感,但多数志贺菌属对本品耐药,其他肠杆菌科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等对本品耐药。(2)本品对军团菌和胎儿弯曲杆菌有一定抗菌作用。3.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迅速破裂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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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3.。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