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制药业引起的皮肤病,体癣,足癣,尖锐湿疣,股癣,单纯疱疹,手癣,带状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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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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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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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65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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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制药业引起的皮肤病,体癣,足癣,尖锐湿疣,股癣,单纯疱疹,手癣,带状疱疹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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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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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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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资料,不宜使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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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药业引起的皮肤病,体癣,足癣,尖锐湿疣,股癣,单纯疱疹,手癣,带状疱疹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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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系抗病毒药,对单纯疱疹I型或II型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有抑制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病毒DNA(脱氧核糖核酸)和蛋白质的早期合成。此外,本品还有良好的抗真菌和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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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