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顽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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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骨碎补、熟地黄、当归、延胡索、寻骨风、?草、全蝎、蜂房、地龙、土?虫、老鹳草、徐长卿、鸡血藤、淫羊藿、鹿衔草、乌梢蛇、僵蚕、虎杖、蜈蚣、地黄。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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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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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4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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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顽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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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1袋),疼痛剧烈可加至12克,一日三次,饭后温开水送服。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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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妇女月经期经行量多停用,孕妇禁服。过敏体质和湿热偏盛者慎用本品。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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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婴幼儿禁用。老人用药:老年人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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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顽痹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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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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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偶有皮肤搔痒反应,停药后即消失,妇女月经期行经量多者暂缓服用,孕妇禁服,对曾服用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疼痛减轻后可逐渐递减原服药物。2.本品含寻骨风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3.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4.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